中新网乌鲁木齐12月22日电 (张家伟)22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7月,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新疆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并于7月13日在乌鲁木齐召开督导检查反馈会。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宣布新疆整体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
新疆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长波说,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2016年以来新疆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年均增长8.12%。66人以上义务教育阶段超大班额从2012年1.2%到现在已全部消除。2017-2021年,通过各种渠道共补充义务教育教师9.69万名,培训中小学教师30.7万人次。2016-2020年累计拨付各类学生资助资金311.72亿元,惠及学生2618万人次。
据介绍,2010年国家启动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创建工作后,新疆便同步安排部署。2011年新疆人民政府与教育部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后,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战略性任务。2012年,新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推进会在伊犁州新源县召开,标志着此项工作在新疆全面铺开。2018年,新疆部署推动2018-2020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底部攻坚任务。2020年,新疆完成了对额敏县等最后一批11个县、市的评估验收。今年7月,新疆整体通过了国家督导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孙长波称,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也给新疆提出了4个方面的问题。新疆针对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做到持续增加教育财政投入;逐县逐校建立清单,持续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解决好大班额、大校额等问题;完善督导和复查制度;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就是要解决义务教育在城乡、区域、校际、群体之间不平衡的问题,就是要关心每一所学校的发展、关爱每一个孩子,做到有教无类、均衡发展,做到学习、生活、安全条件让人民放心,确保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孙长波说,“今后我们将全面落实‘双减’任务,大力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着力缩小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距,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完)
【编辑:朱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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