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门诊异地就医结算流程
1、参保人在备案就医地选定开通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省规定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流程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2、参保人在省内发生急诊的,可先就诊,后补办备案手续。发生的政策内医疗费用在备案后进行直接结算,也可由个人先行支付,再持相关就医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注意事项:
门诊处方应符合临床诊断标准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凡不符合临床诊断标准和《处方管理办法》发生的医药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相关责任医师开具的处方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经办机构应按照规定暂停结算。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