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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京北方公告显示,1、公司2022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2.77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7亿元。母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2932.46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82亿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2021年度现金股利2474.20万元,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21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8.95亿元,其中,股本溢价为8.95亿元。
2、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同时考虑到公司股本结构、发展规划及股东回报等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3.15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148.98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1.26亿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41亿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3、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绩增长、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合理平衡,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金融科技驱动的金融IT综合服务提供商。主要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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